仪表检定与校准的比较与异同
校准和检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两者之间有密切的联系。校准一般是用比被校计量顺具精度高的计量器具(称为标准器具)与被校计量器具进行比较,以确定被校计量器具的示值误差,有时也包括部分计量性能,但往往进行校准的计量器具只需确定示值误差,如果校准是检定工作中示值误差的检定内容,那样准可说是检定工作中的一部分,但校准不能视为检定,况且校准对条件的要求亦不如检定那么严格,校准工作可在生产现场进行,而检定则须在检定室内进行。有人把校准理解为将计量器具调整到规定误差范围的过程,这是不够确切的。虽然校准过程中可以调整,但调整又不等于校准。
Shou先说说仪表检定与校准的比较:
根据JJG1001-1991,检定是"为评定计量器具计量特性,确定其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所进行的全部工作"。校准是"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计量器具示值误差的一组操作。"这两个定义与国际上有关定义是一致或相近的。它们的区别对比见下表:
序号 项目 检定 校准
1 效力 具有法制性,政府执法行为 不具法制性,企业技术行为
2 依据 检定规程,分国家、地区、部门三种 校准规范,也可是检定规程或校验方法的有关部门,国家,地区,部门,企业均可制定.
3 内容 全面确定计量特征,判别合格性 仅确定示值误差,不判别合格性.
4 证件 合格:检定证书(合格级别 校准证书,给出示值误差值和校准不确定度(或等别不合格:检定结果通知书
5 背景 法制计量要求,计划经济体制下较多采用 技术计量要求,市场经济体制下较多采用
6 应用 按规程规定的允许误差限考虑不确定 按校准不确定度考虑不确定度,一般使用时示值使用方便,但效益低 进行修正,使用不便,但效益高
按照有关术语定义和实际内涵,我认为检定应主要用于有法制要求的场合,对无法制要求的场合可根据条件自由选用;校准主要用于准确度要求较高,或受条件限制,必须使用较低准确度计量器具进行较高测量要求的地方;校验主要用于无检定规程场合的新产品、专用计量器具,或准确度相对要求较低的计量检测仪器及用于检验的试验硬件或软件。新产品、专用计量器具也可用于虽有检定规程,但不需或不可能完全满足规程要求但能满足使用要求的场合。
在按ISO9000系列标准进行质量认证和计量检测体系确认及日常计量工作中,目前对这三种方式的理解和要求十分混乱,主要有三种错误倾向:一是将新形势下的要求笼统地套成检定和依法管理;二是不顾国情,机械地套用ISO有关标准词句,无法与现实对应;三是无视检定、校准、校验的区别,相互代用混用。
我认为,在与国际接轨中,既要积极学习国外先井经验,又要敢于坚持自己的长处。具体地说,对国家规定强检的,应依法实施强制检定,对强检方法、范围,国家也应根据发展及时调整;对强检以外的,应允许企业根据不同需要和条件采取检定、校准、校验、测试、比对等形式。在目前一般情况下,应Shou先选用检定和校准,以利过渡。当必须采用其它形式时,也应尽量利用已有检定的成果和经验,在已有检定规程时,尽量在原规程基础上裁剪和/或修改,只有在无规程时才需单独制定有关文件。要注意这些形式应按一定规范有步骤地逐步实行。
此外,实际中还应特别注意,在使用有关术语时,应尽量保持与有关定义标准规定的或普遍约定的术语、含义以及客观实际相一致,以避免不必要的误解和混乱。
要做到这些,应Shou先取得对有关术语理解和应用的一致性。而要很好地解决上述问题,则不仅需要广大计量人员的努力,更需要政府计量部门及时研究和调整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宏观规范和指导。
Shou先说说仪表检定与校准的比较:
根据JJG1001-1991,检定是"为评定计量器具计量特性,确定其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所进行的全部工作"。校准是"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计量器具示值误差的一组操作。"这两个定义与国际上有关定义是一致或相近的。它们的区别对比见下表:
序号 项目 检定 校准
1 效力 具有法制性,政府执法行为 不具法制性,企业技术行为
2 依据 检定规程,分国家、地区、部门三种 校准规范,也可是检定规程或校验方法的有关部门,国家,地区,部门,企业均可制定.
3 内容 全面确定计量特征,判别合格性 仅确定示值误差,不判别合格性.
4 证件 合格:检定证书(合格级别 校准证书,给出示值误差值和校准不确定度(或等别不合格:检定结果通知书
5 背景 法制计量要求,计划经济体制下较多采用 技术计量要求,市场经济体制下较多采用
6 应用 按规程规定的允许误差限考虑不确定 按校准不确定度考虑不确定度,一般使用时示值使用方便,但效益低 进行修正,使用不便,但效益高
按照有关术语定义和实际内涵,我认为检定应主要用于有法制要求的场合,对无法制要求的场合可根据条件自由选用;校准主要用于准确度要求较高,或受条件限制,必须使用较低准确度计量器具进行较高测量要求的地方;校验主要用于无检定规程场合的新产品、专用计量器具,或准确度相对要求较低的计量检测仪器及用于检验的试验硬件或软件。新产品、专用计量器具也可用于虽有检定规程,但不需或不可能完全满足规程要求但能满足使用要求的场合。
在按ISO9000系列标准进行质量认证和计量检测体系确认及日常计量工作中,目前对这三种方式的理解和要求十分混乱,主要有三种错误倾向:一是将新形势下的要求笼统地套成检定和依法管理;二是不顾国情,机械地套用ISO有关标准词句,无法与现实对应;三是无视检定、校准、校验的区别,相互代用混用。
我认为,在与国际接轨中,既要积极学习国外先井经验,又要敢于坚持自己的长处。具体地说,对国家规定强检的,应依法实施强制检定,对强检方法、范围,国家也应根据发展及时调整;对强检以外的,应允许企业根据不同需要和条件采取检定、校准、校验、测试、比对等形式。在目前一般情况下,应Shou先选用检定和校准,以利过渡。当必须采用其它形式时,也应尽量利用已有检定的成果和经验,在已有检定规程时,尽量在原规程基础上裁剪和/或修改,只有在无规程时才需单独制定有关文件。要注意这些形式应按一定规范有步骤地逐步实行。
此外,实际中还应特别注意,在使用有关术语时,应尽量保持与有关定义标准规定的或普遍约定的术语、含义以及客观实际相一致,以避免不必要的误解和混乱。
要做到这些,应Shou先取得对有关术语理解和应用的一致性。而要很好地解决上述问题,则不仅需要广大计量人员的努力,更需要政府计量部门及时研究和调整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宏观规范和指导。